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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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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逾期超过六个月未进行年度审验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时间:2017-09-08 22:34:43 来源: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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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运输企业、个体户:

    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和湛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依法注销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6个月运输车辆问题的批复》(湛交运[2014]1505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决定对截止 201791逾期超过六个月未进行年度审验的营运车辆依法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注销手续(具体车辆名单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0759-2966080

    特此公告。

 

附件:湛江开发区截止2017年9月1日逾期超过6个月未年审货运车辆.xls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局

                             2017 年9 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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