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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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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2026年档案整理服务项目的公告

时间:2026-05-29 11:16:36 来源: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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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机关档案整理工作,湛江市交通运输局拟购买档案整理服务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

  1.按国家档案整理规范要求及湛江市交通运输局档案整理规范要求对我局档案资料进行规范化整理工作。整理工作流程主要包括:分类、排序、打印、信息录入、全宗卷、盖归档章、装订、装盒、盖盒、贴脊背、制作目录清册和移交清册、质量检查、归还上架等部分或全部工作;

  2.对需要移交进馆的档案按进馆要求进行整理,装箱移交湛江市档案馆;

  3.其他需要配合完成的事项。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

  (三)项目预算:报价为各单项价格,最后按“单价×实际完成数量”结算,最终总价不超预算。预算人民币9万元(含税)。

  本项目预估工作量:文书档案整理预估15500件。

  二、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必须是符合国家要求的独立法人,具有法人资格并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档案整理服务相关资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且无境外(含港澳台)组织、机构、人员投资或者参与经营管理;

  (三)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四)已在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五)应具备《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相关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档案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项目工作人员须持有档案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六)本项目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工作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严格履行以下责任与义务:

  (一)按照国家档案整理规范要求及湛江市交通运输局档案整理规范要求开展2026年档案整理工作,根据采购单位制定的分类方案、立卷原则、文件号编制规则进行档案整理立卷工作;规则不明确的,按照行业规定或行业习惯执行。自觉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督,并对整理质量负责。

  (二)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不得散布、泄露与负责工作相关的一切重要信息。因工作失职或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采购单位经济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根据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结果或法院判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由中标供应商负完全责任。

  (三)协助我局有关档案需要整理归入湛江市档案馆的相关工作,档案需达到湛江市档案馆移交进馆的接收标准,积极配合上级档案部门检查工作。

  (四)人员要求:中标供应商需提供1名资深档案整理经验的项目负责人,负责与采购人及时沟通与协调,并参加项目竣工验收。中标供应商须保证严格按照要求为甲方提供技术熟练、责任心强、态度好的专业人员进入指定场所工作,负责监督、约束派出人员的行为,对参与该项目服务的员工基本信息进行备案,无外籍背景,无犯罪记录,大专以上学历,并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档案部门的相关制度,与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并对提供服务的认真做好档案的保密和保护工作。

  (五)采购方提供办公场所、办公桌椅、空调、电脑,中标供应商应配合采购方规划以上设备安装点位并自行提供监控录像设备,确保采购方的档案整理加工场所环境满足规范要求,实现采购方能在办公室能全方位随时查看工作情况。

  (七)中标供应商所有设备必须放置在指定的工作地点。为了档案的安全,项目完成后所有设备必须经采购方检查无误后,才能搬离工作场地。项目完成后中标供应商自行撤离相关人员和设备。

  四、公告时间

  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9日。

  五、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9日(工作时间9:00-12:00,14:30-18:00)。

  (二)报名地点:赤坎区海滨大道北193号湛江市交通运输局大楼(503室),联系人:陈志辉,联系电话:0759-3127929。

  (三)报名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报名资料,不接受现场方式提交报价资料。

  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报价资料不予受理。

  六、提交资料要求

  (一)供应商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投标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相关认证证书、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回执、信用查询情况等);

  (二)报价明细清单(须对照招标文件中服务事项清单等内容逐项报价,并载明相关税费汇总形成投标总价);

  (三)拟派档案整理及数字化人员名单表、员工信息备案表。项目负责人学历、档案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档案专业职称等证明材料。项目组成员学历、档案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四)项目服务方案: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制定服务方案。服务内容包括对本项目工作的理解、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工作计划、进度安排、实施方法、安全保密、人员安排等;

  (五)相关进馆项目经验证明等资料(如有);

  (六)《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七)采购人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按本公告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提交的报价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密封装袋,整套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所有材料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邮寄到报名地点。

  七、评审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

  参与报名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若不足3家的,则视情况延长公告及报名时间或采用其他方式进行。

  八、工作要求

  (一)中标人须派出固定项目负责人和档案整理人员跟进落实项目有关事宜,并按湛江市档案馆档案接收标准要求开展整理,确保符合市档案部门检查验收要求。

  (二)中标人在开展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确保档案资料整理和数字化加工信息保密以及安全,严防发生档案损毁、丢失、泄密等现象。依法承担保密义务和责任,负责对档案整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并签订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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