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撤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告知书
时间:2026-03-19 17:50:20 来源: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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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徐闻县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你公司进行核查,发现贵公司存在营业执照已变更地址,办公场所与原许可条件不符,安全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未按规定组织开展驾驶员安全学习教育、未组织开展车辆技术管理等问题,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不再具备线下服务能力。综合上述发现情况,我局已于2026年3月3日向你公司送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你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截至3月13日你公司一直未落实整改要求。
为促进我市网约车行业规范、安全、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之规定,现拟撤销你公司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你公司可于本通知送达之日起十日内,进行陈述、申辩,并按规定完成整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依法对整改情况予以复核。在上述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且完成整改的,将依法撤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特此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