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至湛江高速公路广东段工程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重新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南宁至湛江高速公路广东段工程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已于2025年3月6日于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链接: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fw/bmdh/jtysj/zwgk/tzgg/content/post_2017125.html,以下简称“原公示”)。
由于原公示的主体建设单位发生变更(由原“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现针对“南宁至湛江高速公路广东段工程”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予以重新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与概况
(1)项目名称:南宁至湛江高速公路广东段工程
(2)工程概况:南宁至湛江高速公路起于广西南宁,终于广东湛江。其中广东段(以下简称本项目)起点在廉江市长山镇西北接南宁至湛江高速公路广西段,向东经长山镇、石颈镇、石岭镇,终点在廉江市石岭镇东北侧接玉湛高速。新建1条高速公路主线和1条长山互通连接线,主线全长30.208km,设置桥梁5293.6m/21座,其中大桥4870.5m/16座,中桥423.1m/5座,桥梁占比17.5%。全线共设互通立交3处,收费站2处,服务区1处(集中住宿区合建),养护工区设置于石颈互通环圈匝道内,长山互通连接线长度2.2km。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29006721
联系邮箱:656821817@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利通广场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759-3396566
联系邮箱:857418853@qq.com
联系地址:湛江市经开区安平路8号凯胜汇华轩写字楼4层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等。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可自行下载)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填表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填表后可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交书面意见。
七、其它声明
本次公示主要是主体建设单位发生变更,其余项目建设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动,原公示信息有效。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所有后续项目公示、报建、审批文件及对外沟通均统一使用变更后的建设单位。
公告时间: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