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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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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徐高速公路乌石支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时间:2021-09-24 16:22:5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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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湛徐高速公路乌石支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项目简述

项目名称:湛徐高速公路乌石支线工程

建设单位: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雷州市龙门镇、覃斗镇、乌石镇

项目概况:起于雷州市龙门镇那宛村西南侧,与湛徐高速相接并设那宛枢纽互通,总体呈东北-西南走向,跨县道X701经覃斗镇凌新村北侧、乌石镇湖仔上村南侧、湖仔村南侧、平步水库南侧,与既有省道S290交叉,继续向西南,路线终于那毛村南侧,与乌石港规划道路衔接。路线全长约22.36公里,共分为高速公路主线和一级公路连接线两段。其中高速公路主线长度16.599公里,一级公路连接线长度5.761公里。主线(含互通主线)共设桥梁2135m/16座,其中大桥1465m/6座、中小桥670m/10座,涵洞30道,互通式立交3处(其中枢纽互通1处),主线收费站1处,集中住宿区1处。

二、环评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2)研究国家的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技术文件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工程分析;

(3)环境影响因素和评级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

(4)确定评价等级和实施方案;

(5)开始环境现状调查同期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

(6)评价环境影响;

(7)给出评价结论并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该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1)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3)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4)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5)环境风险评价;(6)环境经济损益分析;(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8)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湛徐高速公路乌石支线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会对公众提出的意见进行回应和解答。

五、公示期限

2021年9月24日至10月12日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联系人:古工

联系电话:0759-7610033

通讯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渝湛高速公路遂溪路段(内塘水库旁)

七、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州五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员:杜工

联系电话:020-39292095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四路20号1座401

附: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建设单位: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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