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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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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道路运输行业违法违章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1-22 18:14:3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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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通知》(粤交运函〔2021〕3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春运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现将2020年全市违法违章道路运输企业、车辆、人员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情况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我市被列为高风险客运企业有4家,分别是:广东省湛江市交通运输集团客运有限公司、广东省湛江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湛江市坡头区新港城运输有限公司、湛江粤达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停业整顿的危运企业有1家:湛江市麻章区和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20年,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查处违章车辆次数超过80次的道路运输企业共有8家,分别是:广东省湛江市交通运输集团客运有限公司(168次违章)、吴川市联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53次违章)、湛江市坡头区新港城运输有限公司(147次违章)、湛江粤达汽车客运有限公司(129次违章)、徐闻县湛闻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119次违章)、广东省湛江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五0九车队(85次违章)、湛江市京通运输有限公司(83次违章)、新国线集团(徐闻)运输有限公司(81次违章)。 2020年,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共查处我市违章车辆数465辆,共计1669次违章,其中客运车辆256辆,共计1123次违章;货运车辆188辆,共计522次违章;危运车辆21辆,共计24次违章。 其中查处违章次数超过7次(含7次)的车辆共有48辆,共计530次违章,其中客运车辆40辆,共计435次违章;货运车辆8辆,共计95次违章。 被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查处违章次数较为严重的车辆情况如下:广东省湛江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五0七车队的粤GU7409违章次数特别严重,达到33次;湛江市坡头区新港城运输有限公司有6辆车违章次数超过了10次,分别是粤G52621有31次违章、粤G52622有20次违章、粤G58046有16次违章、粤G52651有14次违章、粤G56220有13次违章、粤G57112有11次违章;湛江粤达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有3辆车违章次数超过10次,分别是粤G51102有19次违章、粤G06473有13次违章、粤G56560有11次违章;广东省湛江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五0一车队粤GF3697违章次数达到14次;广东优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粤G57779共计13次违章;徐闻县湛闻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粤GJ3028有12次违章、粤GJ2455有11次违章;吴川市联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粤GW1437、粤GW2143均有10次违章;新国线集团(徐闻)运输有限公司粤GJ3510、粤GJ4112均有10次违章。被交通部门查处车辆违章次数超过7次的货运个体运输业户共计6人,54次违章。情况如下:陈景辉驾驶的粤G45890共计12次违章;曾夏亭驾驶的粤GK8327共计11次违章;康华澄驾驶的粤GF3698共计10次违章;苏康成驾驶的粤GQ1742共计7次违章;陈泽庭驾驶的粤G43682共计7次违章;钟燕婷驾驶的粤GJ4236共计7次违章。

二、因行政处罚次数较多,被市发改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的道路运输企业情况

根据市发改局《关于协助核查部分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的函》列出的名单显示,湛江市被行政处罚大于200次的企业名单为:广东省湛江市交通运输集团客运有限公司、吴川市联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广东省湛江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五0九车队、湛江市坡头区新港城运输有限公司、湛江粤达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湛江市运达旅游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三、因违章扣分超过12分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的7类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情况 2020年以来,我市处罚记满12分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数有69人;其中酒驾毒驾、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的等4类情形的客运驾驶人56人;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1人;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客运驾驶人3人;列入我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黑名单25人。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道路运输企业未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从业人员、驾驶员的管理不到位,车辆动态监控落实不到位,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淡薄,特别是4家被我市列入高风险企业的客运企业,被交通部门查处的违章数均超过了100次,部分车辆的违章数甚至达到33次,存在着严重的安全生产隐患。 五、处理意见 (一)根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通知》以及我市道路运输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2020年全年违章次数超过7次(含7次)的营运车辆,从2021年1月28日起不得参加春运,由辖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提前将车辆线路牌、营运证收回,并将车辆集中停在规定地点,春运期间禁止上路。 其中湛江市交通运输集团客运有限公司因在2020年下半年被省交通运输厅列入高风险企业,其违章超过3次(含3次)的车辆不得参加春运,其违章2次的车辆须从2021年1月23日起进行停运整顿2周(14天),其违章1次的车辆从2021年1月23日起进行停运整顿1周(7天),由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负责落实相关停运手续。 (二)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二十条的规定,被通报的7类以及被列入黑名单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必须解聘或者调离驾驶员岗位,一律不得参加春运。 (三)各被通报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车辆、从业人员的管理,特别是强化重点车辆的监控力度,对被通报的违章5次以下的车辆及驾驶员,必须要落实教育考核过关、岗前谈心、安全承诺电子签名等相关措施。

附件:

被通报的7类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明细表.xlsx

广东省湛江市交通运输集团客运有限公司不得参加春运及停运整顿车辆信息.xlsx

列入我市黑名单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息表.xlsx

2020年7次及以上违章车辆明细表.xlsx

2020年被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查处的企业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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