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征集金融保险机构参与道路运输行业智能视频监控技术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函
各有关金融保险机构:
根据《关于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的通知》(交办运〔2018〕115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的通知》(粤交运函〔2019〕736号)和《关于印发湛江市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工作方案的通知》(湛交安〔2019〕7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鼓励金融保险机构等社会化力量为运输企业免费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积极发挥保险独有优势,以新的理念,创新方法,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实现更大的经济与社会效益。通过有效的保险保障,加强风险管理,强化行业风险数据收集,加强对整体风险和重点风险的动态监测和评估;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提升道路运输车辆安全系数,有效降低政府处理社会事故风险成本,为增强国家灾害综合管理水平发挥应有作用。
现我局面向社会金融保险机构征集参与湛江市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推广的实施方案,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19年9月30日前与我局联系,并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书面意向书及相关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第三方动态监测服务方案(可通过自建第三方动态监测服务中心或与社会第三方动态监测服务中心合作,如采用合作形式,需同步提交合作协议扫描件);
2.第三方动态监测服务中心情况说明(须包含地址、相关硬件情况、平台功能介绍、专职监控人员配比数量等内容);
3.参与优势;
4.下阶段工作计划与思路;
5.收费模式及收费标准;
6.服务承诺。
我局将根据提交材料进行综合评比,择优推荐第三方金融保险机构名单供我市运输企业和车主选择。
联系人:李子宁,联系电话:0759-3127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