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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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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的通告

时间:2020-01-16 18:58:13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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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工作部署,经省政府批准,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全省高速公路(含高速公路桥梁、隧道项目,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除外)调整计费方式,统一执行以下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一、车型分类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 

二、四车道高速公路收费费率为0.45元/标准车公里,六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收费费率为0.6元/标准车公里,大型桥梁、隧道项目执行原批复的客车标准车收费标准; 

三、1至4类客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其中40座以上大型客车执行3 类客车收费系数);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六轴以上货车在6类货车收费系数基础上,按每增加一轴收费系数增加0.17计;专项作业车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调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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