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第二季度典型案例
湛江xx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涉嫌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案
2026年4月3日,湛江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一科收到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麻章养护所抄送的《公路违法案件告知表》。2026年4月7日9时44分,我局交通执法人员在G228线K6495+500m(右侧)工业园路段核查情况时,发现该产业园在国道线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2026年4月7日9时45分至10时00分,执法人员使用皮尺进行现场勘验:该道口连接国道线外缘的宽度(即增设的平面交叉道口宽度)为20.8米,在10米以上;占用国道建筑控制区范围的长度为20米,占用面积416平方米。该工业园业主单位为湛江xx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建设单位是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工业园增设的平面交叉道口没有向路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执法人员对相关人员作了调查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和现场录像等证据资料,在确定所有违法证据后,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恢复原状,并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第八十条
兴业县石南镇xx运输服务部涉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
2026年5月27日11时30分许,廉江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廉江市新民公路超限检测点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时,发现兴业县石南镇xx运输服务部使用桂xxxxx挂车车辆涉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行为,该车从广西合浦县山口镇运载沙前往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经执法人员勘验后查明,该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的车型为重型自卸半挂车,登记证书的货厢内部尺寸长为12850毫米、宽为2430米、高为600毫米,现该货厢内部尺寸长为12850毫米、宽为2430毫米、高为1200毫米,当事人擅自使用钢铁、塑料板加高栏板600毫米,有明显的焊接痕迹,已改变车辆登记尺寸,且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许可。执法人员对相关人员作了调查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和现场录像等证据资料,在确定所有违法证据后,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