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案例
江西省江南出行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涉嫌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案
2025年3月13日10时54分,湛江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湛江市乐山路湛江海关门口路段进行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陈某某驾驶粤GD61379小客车搭载2名乘客自吴川市梅菉镇乘车前往湛江市乐山路湛江海关、霞山湛江市农垦医院。经查,2名乘客通过手机微信江南出行小程序上梅菉至霞山的线路选项订票乘车,陈某某驾驶该车按公司平台派单自吴川市梅菉三角符于当日上午10:00发车前往湛江市区,乘客乘车费用每位20元,已向江南出行平台支付。该车业户名称江西省江南出行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2025年4月10日,江西省江南出行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经理兼车队长钟某某到我局执法一科接受调查,对该车所从事的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予以承认。执法人员对调查现场进行了录音录像,并收集了相关资料,在确定所有违法证据后,对江西省江南出行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涉嫌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案,依法立案,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九十三条第(二)项及《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2021版序号45)的相关规定。
湛江市鼎众物流有限公司涉嫌普通货物配载时混装危险货物案
2025年5月29日17时37分,湛江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一科联合赤坎区应急局、赤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桥派出所对湛江市鼎众物流有限公司货物站场实施行政检查,发现该公司为粤GM6535大货车装载运输“不饱和聚酯彩色胶衣树脂”20kg装桶32桶、150kg装桶14桶,运输费用1500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对上述运输行为予以确认。2025年6月9日15时30分,湛江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一科执法人员在湛江市赤坎区北站路7号(北站仓库)内第6幢对湛江市鼎众物流有限公司从事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业务实施行政检查。经查,该公司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02MA56JB0644营业执照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业务,目前公司聘请搬运工人5人、作业车辆(叉车)4辆在现场工作,仓库存放有化肥、百货、日用品、食品及脂肪族聚氨酯面漆(化学危险品)一批。执法人员对调查现场进行了录音录像,并收集了相关资料,在确定所有违法证据后,对湛江市鼎众物流有限公司普通货物配载时混装危险货物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及《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2021版序号32)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