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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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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3-12-26 10:14:50 来源: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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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工作主线,不断深化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理、提升法治水平,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自觉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成立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各局属单位、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认真研究解决法治问题。党组会议不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同步推进,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三是做好法治带头人。我局主要负责人带领局班子成员做表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心组学习内容,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著作选读》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以及《广东省安全生产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的重要论述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我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二、树牢法治理念,依法依规履职尽责

  (一)健全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法治化水平

  一是制定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交通规划、行业政策、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公众和专家意见、开展风险评估、落实合法性审核、实行集体研究决定,对于未落实法定程序的决策事项,坚决不予上会研究,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2023年,我局牵头依法制定了《湛江市关于西部陆海新通道补助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我市港航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对我市交通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选聘广东朝胜律师事务所廖章雅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合同签订等工作中的法制审核作用,为我局各类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80余次,有效地规避了法律风险。

  (二)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持续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放管服”改革。我局114项政务服务事项均已纳入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所有事项均编写标准化办事指南,严格执行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综合运用“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数字化转型成果,采用行政预约、双向快递等方式实现我局所有进驻事项“最多跑一次”。

  二是推动政务服务工作从政府部门供给导向向企业和群众需求导向转变,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与否作为优化政务服务和“竞标争先、比学赶超”活动的重要举措,全力当好企业发展的“护航员”。为湛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湛江港石化码头有限责任公司等18家企业开展上门暖企服务;主动为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大件码头工程、湛江港徐闻港区荔枝湾作业通用码头工程、省道286南三岛北涯至南三林场段电力线路迁改项目等12个省、市重点项目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今年以来,我局共为企业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2773件,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即办件17270件,网上全流程办理率、网上办结率均达100%,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第一、第二、第三季度考核综合得分全市排名第二,被授予流动红旗窗口,为民高效服务工作被湛江日报宣传报道9次。

  (三)健全工作体系,持续推进规范文明执法

  一是举办专题培训。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行政执法专题、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人员专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专题、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等专题培训,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了湛江市交通运输行业港口危货应急演练。通过专题培训和演练,进一步加强我局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编制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清单、减免责清单、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非现场执法清单,制定说理式执法工作指引,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推行柔性执法,坚决落实轻微不罚、首违免罚等措施,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和双公示平台,有序推进行政执法公示,2023年,我局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结果均按要求进行了公示,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四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五大类突出问题,部署市县两级交通系统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刀刃向内、深挖问题、形成整治台账。对查出的六大类36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完成时限,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专项行动期间约谈相关执法部门负责人6个,通报批评执法人员32人。

  五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与海南、广西相关单位签订区域执法协作协议,建立完善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开展跨省联合执法行动。部署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严查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截至2023年11月,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共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7262宗(其中超限车辆电子抓拍监测点处罚3178宗),联合公安交警部门查处超限超载违法案件5144宗、卸载货物131555吨,进一步规范了我市交通运输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了公路通行安全。

  (四)完善监督机制,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交通运输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2023年,我局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39件、政协委员提案19件,办复率100%,满意率100%。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利用局门户网站、公示栏公示权责清单、执法结果、重大决策等信息,给人民群众提供透明、公开的政务服务。今年我局网站一共公开了155条政务信息,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三是建立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我局今年共受理信访件131件,处理各类投诉工单1680件、咨询工单614件、建议工单167件,有效化解矛盾,维护了我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稳定。

  (五)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我局制作印发《道路运输条例》《湛江市企业信用知识读本》《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安全生产手册》等宣传资料,结合国家宪法日、信用交通月、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到企业检查、路面执法巡查的同时开展普法宣传。我局认真履行市普法成员单位职责,积极主动开展送法进企业、进乡镇、进学校公益普法活动,连续获得市公益普法活动先进单位称号。2023年4月22日,局主要负责人参加湛江市广播电视台《一分钟听法律》栏目,就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述法宣传活动,阐述当前我市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措施以及取得成效,引导群众支持、监督专项整治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法治建设可复制可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不多,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存在理论联系实际不足,学习深度不够,干部队伍法律知识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学习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相关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制度的执行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依法行政和兼顾行政效率方面仍需找到更好的平衡点。三是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成效不明显。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多次深入交通运输行业企业、重点站场等地开展行业法治及运输执法领域宣传,但普法方式比较传统、单一,群众知晓率、线索提供率仍普遍偏低。四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仍存在不足,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主要原因在于: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透,个别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习惯于按经验办事,程序意识不够强,行政执法队伍年龄偏大、老化,人员素质有待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继续抓好“互联网+监管”“证照分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减证便民”等重点任务的落实,推行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坚持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应用,对审批事项实现事中事后监管全覆盖,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三)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履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局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合同协议等工作提出法律咨询意见,将行政决策纳入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轨道。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五)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特点,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专项治理活动,加强行业普法宣传,进一步挖掘更具有操作性的宣传形式,以更接地气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普法实效。持续深入开展“法律进企”等普法活动,营造行业依法治理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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