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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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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12-10 16:14:4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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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布局,按照省、市关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我局领导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定了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必学内容。局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对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依法行政考评等工作提要求、作部署。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我局每年均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统筹推进全局依法行政工作。

  2.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我局按照“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工作思路,将112项行政权力事项全部纳入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同时大力推行行政许可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等便民措施,实现“多点受理、全市通办、数据跑路、证书快递”形成办理区域无限制、服务区域全覆盖的一次办、就近办、多可办的政务服务新模式。一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25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三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大幅提高办事便利度。二是优化审批流程,探索推行“前台预约,后台服务,申请办理”模式,为企业提供全流程的一对一“保姆式”上门服务,大幅压减办结时限。如“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IIIIII类承诺办结时限分别减至158个工作日;把5项涉路施工活动许可事项纳入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系统,实现涉路施工活动许可事项“线上并联审批不超过5个工作日”。三是积极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启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电子证照,不再收取证件工本费。据统计,措施启动以来,已发放34130个电子证照,为企业、群众节省成本68.26万元。四是大力推进许可审批就近办。如将12项路政许可事项委托县(市、区)办理,11项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在县(市、区)设立“全市通办”受理窗,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截至20211130日,各县(市、区)办理“全市通办”事项5076件,大大减少群众办理成本。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2021年,我局出台了《湛江市交通运输局道路旅客运输招呼站设置和管理实施意见》,意见制定过程中,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局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市法制部门审查等环节,并按规定报备、公开发布,同步进行政策解读。

  2.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我局制定了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在决策过程中严格履行法定决策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在报送局领导集体审议前,必须经局法制科室合法性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确保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内容、程序均合法合规。2021年,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关于明确湛江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的通知》正按程序推进。

  3.加强行业立法工作。为了规范我市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保障港口岸线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进一步提升港口岸线利用的综合效益和管理水平,我局负责起草地方性法规《湛江市港口岸线保护条例》,已形成送审稿并按程序报市政府审议。

  4.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制度。选聘广东朝胜律师事务所廖章雅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参与重要行政决策的论证,审核我局签署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件,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咨询论证工作,为行政执法监督提供咨询,确保我局重大决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行柔性执法。按照省厅执法事项清单,落实轻微不罚、首违免罚等利民措施。二是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严格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减少同案不同罚、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三是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所有执法决定均按要求进行公示,确保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更加合理、更加透明,有效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四是开展执法监督。我局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重点就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评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五是强化重点领域执法。我局督促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开展货运行业乱象整治行动、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车辆超限超载治理行动、水路运输、港口、航道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据统计,20211月至11,全市共查处交通运输违法案件13021宗,有力规范了我市交通运输市场经营秩序。

  (四)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充分利用广东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系统开展学法活动。积极督促干部职工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全部完成学考任务。积极开展线下学习活动,每周五下午定期开展集中学习,邀请专家为干部职工授课,讲解安全生产法、保密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纪等党内法律法规,通过集中学法以及领导带头学法,提升全体干部学法自觉性,增强法治理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政务的能力。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坚持以“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为目标,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提升人民群众对交通行业满意度的举措之一,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21年,我局共办结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51件。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利用局门户网站、公示栏公示权责清单、执法结果、重大决策等信息,给人民群众提供透明、公开的政务服务。三是建立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如实记录投诉举报信息,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2021年,我局依法履职累计处理信访事项10宗,投诉事项957宗,办结率100%,有效维护了我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稳定。

  (六)加强法制宣传。我局结合“宪法宣传周”“交通信用宣传月”等活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办公场所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对我局权责清单、重大行政决策、执法依据、执法结果等内容进行公示。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利用进企业检查,路面执法等时机,在客运站场、港口、码头、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开展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营造行业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有待提高。个别同志推进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不强、自觉性不高,重实体轻程序,开展工作过程中不注重履行法定程序,到上级检查时才补充材料,突击迎检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各项制度的落实力度有待加大。例如三项制度落实不够彻底,行政执法结果公示不够及时。例如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范围界定不够清晰,程序不够明确,容易发生未完全履行相关程序即作出决策、制发文件的风险。三是规范执法方面有待加强。例如采取模板执法文书多、说理式执法文书少,案件办理质量以及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素质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法制机构专业人员配备、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切实把法治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全过程全领域,让法治真正成为行业治理的基本方式,确保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一)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抓好“互联网+监管”“证照分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减证便民”等重点任务的落实,推行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二)继续完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核。严格履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局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合同协议等工作提出法律咨询意见,将行政决策纳入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轨道。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持续开展行业整治,规范行业经营秩序。认真有效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纠正违法行政行为。

  (四)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应诉和答辩,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制度和途径,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督查信访事项的办理,依法处理好各类社会矛盾。

  (五)继续扎实有力开展普法宣传。深入开展宪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行业普法宣传,营造行业依法治理氛围。

  (六)打造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定期组织法制讲座和培训,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及行业知识,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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