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召开港口服务备案事项交接及业务培训会议
为贯彻落实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市级审批权限事项调整由湛江经开区实施的通知精神,做好调整下放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确保业务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6月13日,湛江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了港口服务备案事项调整下放及业务培训会,湛江经开区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运政港航科业务负责同志、局港航科、审批科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行政审批科郑蔚同志宣读了《湛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下放港口备案事项的公告》。湛江市交通运输局与湛江经开区交通运输局业务部门负责人现场签署了港口服务备案事项移交协议书。港航科徐建设同志制作了完整详细的业务培训PPT,现场培训讲解4个港口服务备案事项的相关业务操作规程。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陈李福同志对事项调整下放工作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他强调,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是打造交通便民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需要,业务科室和承接单位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做好事项下放的衔接落实工作,真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二要加强沟通协同,主动作为,勤学善思,掌握港口服务备案业务的要点难点,确保接得住、管得好。三要落实管理责任,严防廉政风险,确保事项下放无缝衔接,防止出现工作脱节和管理真空。湛江经开区交通运输局伍民副局长表示,要认真落实李福副局长的工作指示,坚决贯彻湛江市委、市政府的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加强人员学习管理,优化办理流程,确保无缝承接,为群众提供高质、便利的政务服务。
按照事项调整下放要求,从今年6月13日起,经营场所登记在经开区的交通运输企业办理4项港口服务备案业务,由湛江经开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