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港雷州港区乌石作业区规划修订方案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130-2019)、《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要求,现将《湛江港雷州港区乌石作业区规划修订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一、规划修订概况
本轮规划范围为雷州港区乌石作业区海岸线及相关水、陆域,本轮规划基础年为2021年,水平年为2035年。
规划修订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作业区功能定位
本轮规划明确了乌石作业区功能定位,以煤炭、货滚、集装箱、液体散货运输为主,主要服务乌石临港产业园区电厂、油气资源开发等临港产业布局发展,积极拓展腹地物资中转运输和港口物流功能,逐步发展成为大型现代化港区。
(2)岸线利用
本次规划乌石、流沙作业区港口开发岸线总长20km,其中乌石作业区规划港口岸线12.6km。
(3)港口布置规划
以现有电厂码头防波堤为基础适当增加北港池规模,中港池布置液体散货码头区,南港池以多用途码头区为主,并依托南防波堤布置通用散杂货泊位,兼顾滚装运输功能。可建设生产性泊位约36个,年通过能力约1.77亿吨,其中滚装汽车150万辆、集装箱620万TEU。
二、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规划组织单位: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陈工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滨海大道北193号
电话:0759-3127887
2、规划环评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周工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电话:010-65299373
电子邮件:zhoufang@wti.ac.cn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范围:规划修订方案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于其他关系本规划方案环境保护的公众,也可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规划修订方案实施后主要环境影响问题;希望规划实施机构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公众对规划开展实施的态度等。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百度云盘下载《湛江港雷州港区乌石作业区规划修订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联系。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iY6gJBRhHno-XGagksQRg
提取码:j7fe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文末附件,公众可自行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向规划组织单位或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反映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公示期间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组织单位或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公众应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规划组织单位或规划环评编制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会公开。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