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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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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廉江市龙营围生态海堤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时间:2026-09-29 09:14:44 来源: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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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要求,我局对海域使用申请人廉江市龙营围工程管理处委托广州陆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单位)编制的《廉江市龙营围生态海堤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信、传真、邮件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216号沿海星岸三楼

邮    编:524043

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科,0759-3100858

传    真:0759-3114021

电子邮箱:zjszyj_hyk@zhanjiang.gov.cn

附件:《廉江市龙营围生态海堤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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