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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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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28 17:45:48 来源: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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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各省级产业园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4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3〕9号)的要求,现就组织2024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机构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细则》(见附件)有关内容,广泛宣传发动,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入库申报,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将不予安排资金扶持。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企业对照申报要求编写申报资料,装订成册(项目申报所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将纸质版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光盘(U盘),一并报至园区管理机构汇总并审查。除了编制书面申报材料外,各申报企业需于5月17日24时前登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80.141/login)填报申报材料,须确保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保持一致,超过受理截止时间系统将关闭资料上传入口。具体操作指南见网站首页“资料下载”的《企业用户操作手册文件》。

  (二)园区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本园区(集聚地)企业按照要求编制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出具企业在园区(集聚地)四至范围、企业建成投产时间、企业产业转移以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的审查意见后,报送属地工信主管部门。

  (三)各地工信主管部门指导属地园区做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向我局行文推荐上报(附企业申报资料)。

  三、其他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资金申报工作,认真指导企业进行网上申报,申报资金成效与承接产业有序转移工作紧密相关。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于2023年5月18日前将企业入库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六份,附光盘或U盘)、审查意见、推荐文报送至我局工业园区科,逾期不予受理。为确保入库项目质量,我局将组织对入库项目进行实地核查。

  附件:湛江市2024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申报工作细则.zip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8日

(联系人:戴岱,联系电话:331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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