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1〕13号)和《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湛工信函〔2020〕172 号),我局制定了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经局党组审定并报市政府同意和公示无异议,现将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计划给你们,共安排项目2个,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详见附件。
请有关工信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财务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按照绩效目标表完成其绩效指标。
附件: 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安排计划表.xls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29日
(联系人:唐浥文,联系电话:3333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