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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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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时间:2020-05-22 10:47:5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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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便函〔2020〕1049号)要求,现就组织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主要支持在湛江市内登记注册且在湛江市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加工贸易制造企业等),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以及工业强基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已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的项目;不得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项目申报至公示期满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良企业”以及“信用中国(广东)”网站(https://credit.gd.gov.cn)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以及“企业法人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 http://data.gdgov.cn)为“差”的企业不予支持。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加强工业基础能力建设,对全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和缺失环节相关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强链补链。重点支持工业强基工程“四基”领域、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5G模块、智能传感器、网络设备等关键设备器件更新改造和信息化改造项目,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及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关键技术改造项目,支持苏区老区、民族地区和民爆安全生产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以及 2020 年完工符合条件的 2019 年度设备事前奖励技术改造项目,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提升产业基础能力,改善生产条件,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方式

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采取设备奖励、贷款贴息和股权投资等方式,优先采用设备奖励方式,设备奖励安排后的剩余资金额度用于贷款贴息和股权投资。同一项目只能选择一种方式进行申报。

三、工作程序

(一)组织入库申报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根据便函〔2020〕1049号和本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已获得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项目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报告及项目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按照注释填写所属方向、所属行业、所属方式等信息,对所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送所属地工信主管部门。

(二)审核推荐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收到项目单位报来的申报材料后,对照便函〔2020〕1049号和本通知要求,认真核查项目现场及相关材料原件,对申报项目的符合性以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等进行初审,注意核对项目申报材料的企业名称和项目名称、投资额等是否与项目备案证一致,并征求统计(项目纳入技改投资统计)、环保(是否属于“环保不良企业”)等属地有关部门意见,以及进入“信用中国”等相关网站查询,确保申报企业和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条件。拟推荐上报项目须经单位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再行文上报市工信局,同时需要在上报文中说明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已履行征询程序并附上党组会意见。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于2020年7月15日前汇总项目申报材料并行文上报市工信局技改创新投资科(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其中报市工信局一份,另备五份留待专家评审现场提交),申报材料要求双面打印胶装,企业加盖公章,不符合要求的、逾期不报的不予受理(企业申报材料见省工信厅便函〔2020〕1049号附件3;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汇总填报附件7,并作为上报文附件)。同时,要做好省财政厅专项资金市县项目管理系统的上线填报工作,按时按要求上报。

(三)组织评审入库

市工信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竞争性评审入库,评审内容包括项目申报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等。经专家评审遴选出来的项目,报市工信局党组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报市政府审批,市政府审批同意后进行公示入库,公示期结束无异议报省工信厅。

四、其他事项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对有关申报支持方式补充明确如下:

(一)设备事后奖励方式和贷款贴息方式

根据便函〔2020〕1049号,要求“项目在2019年9月1日(含)至2020年6月30日(含)内完工,且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因此,申报设备事后奖励方式和贷款贴息方式专题的项目在申报时,需同时提供:(1)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审计项目总投资、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等,并提供项目预算与实际执行情况的对比明细表);(2)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含项目申请报告中预期经济效益、产能效益、技术指标等各项目标的完成情况和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目前,《广东省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稿)》正在征求意见,待有关工作指引文件正式印发后,将作为入库项目完工评价的文件依据,各申报项目须按要求另行补充完工评价申请材料。

(二)设备事前奖励方式

2019年度设备事前奖励技术改造项目在 2020 年 6 月 30日(含)前完工并通过验收后可入库,验收通知另发。

(三)股权投资方式

申报该专题项目,项目总投资应在3000万元(含)以上,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不低于60%。



附件: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pdf

附件1:2021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报支持方式.docx

附件2:2021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请报告(封面).docx

附件3:2021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请材料要求.docx

附件4:2021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请表.xls

附件5:2021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设备奖励)设备购置明细表.xls

附件6:2021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贷款贴息)借款明细表.xls

附件7:2021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汇总表.xls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21日

(联系人:庞小霞、黄凛,联系电话:0759-3333143)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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