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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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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 机电、纺织、轻工工程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4-09 10:36:5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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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104号)和湛人社201914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开展2019年机电工程和轻工纺织工程类专业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的条件

职称评审条件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和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

(一)学历、资历条件。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可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可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我市申报机电工程和轻工纺织工程类专业中、初级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必要条件,成绩仅作为参考。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申报评审时只需提供2019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二、评审范围

凡在我市各种所有制经济成分的事业、企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关于印发《广东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6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纺织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6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轻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65号)文件规定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

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参与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三、申报、审核要求

(一)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在湛江市评审的需有委托评审手续),县(市、区)注册的非公有制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报送所在县(市、区)工信和人社部门复核,市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的程序申报。

(二)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职称政策和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同时,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2019年6月-12月)以上的社保凭证。

(三)职称申报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并行,申报人须登录“广东省省本级专业技术网上申报系统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进行网上申报,相关表格(表1-表8)在“广东省省本级专业技术网上申报系统”中“文件下载”栏目下载填报打印,其中《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表2)必须通过此系统自动生成打印。

(四)申报要求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职称政策和相应资格条件,认真、客观、如实申报。凡未如实申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核实,按有关规定处理。申报人在提交申报材料时要按照《送评材料目录单》的要求填写,申报人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学历、聘书、继续教育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贴在《证书、证明材料》指定的位置,“社保证明”贴在《证书、证明材料》最后一页,并将《证书、证明材料》装订成册。

(五)审核要求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注明原因退回,并及时告知申报人。

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要按规定要求及时将申报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材料进行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要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评审登记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评审标准条件。

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不按规定程序、时间报送材料。

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时间不满7个工作日

6.其它不符合政策规定的

    四、评审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申报中级职称的每人一次性收取评审费450元,申报初级职称的每人一次性收取评审费280元。

    五、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评审材料受理时间为2020年4月25日至5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请在工作日期间送到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五楼504房人事科,地址:湛江市赤坎区跃进路67号市府大院内,电话:3317154。

附件:1.关于印发《广东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62号).pdf


          2.关于印发《广东省纺织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64号).pdf


          3.关于印发《广东省轻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65号).pdf


          4.附件4:2019年度机电、纺织、轻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申报材料填报指南.docx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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