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廉江市2023年度省供销社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社2023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粤供科函〔2023〕356号)文件精神,我社现公开遴选廉江市2023年度省供销社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一、申报条件
(一)供销合作社须为实施主体的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34%;
(二)在广东省境内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
(三)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四)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五)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六)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二、资金补助内容
2023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共292万元,以水稻、玉米、马铃薯、番薯等粮食作物为主,经济作物为辅,重点选取1—3个环节进行补助,对于当地市场机制运作已基本成熟、农户已广泛接受、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单一服务环节,不纳入补助范围。小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服务对象满意度需达到80%以上。单季作物按照每亩不高于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额度不超过托管总费用的30%。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在规定的申报日期内填写《廉江市2023年度省供销社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报送至廉江市供销合作联社,内容包括:
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企业概况、人员机构情况、业务开展情况、财务状况等。
2、项目实施内容:包括项目概况、项目投资规模与资金概况、实施计划与期限、预期目标与社会效益、保障措施。
3、佐证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财务报表以及近两年开展社会化服务的业绩材料等。
(二)申报格式
申报材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申报材料有封面和目录,封面需标明申报单位名称及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填报日期等基本信息。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11月3日,请项目申报单位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到廉江市供销合作联社合作指导股,同时将申报资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jwnfwzz@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评审
由廉江市供销合作联社组织相关股室业务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出达标的申报单位报廉江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研究通过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五)联系方式
单位:廉江市供销合作联社
通讯地址:廉江市人民大道87号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759-6623766
附件:廉江市2023年度省供销社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doc
廉江市供销合作联社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