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导航 >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2-12-10 16:58:00 来源: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打印】 【字体:

  湛江市政府政务公开科:

  2012年,我局为了做好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12年全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2012]29号)、《印发2012年湛江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2012]69号)及全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增强工作的时效性和透明度,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细化公开内容,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切实为群众、为社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10日,现将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2012年政府信息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完善监督考核制度,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重视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推进政务公开作为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行政效能,增加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的突破口,列入工作日程。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陈华忠副调研员担任组长。日常具体工作联络协调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主任李小萍为负责人,由办公室科员彭诗琪为联络人。全局各业务科室均设定一人兼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的发布工作。根据机构、职责调整以及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和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成员,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

  领导小组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确定了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等,将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局年度工作任务。

  (二)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工作制度

  按照《条例》对信息公开操作上的要求,规定信息公开流程。一是在公文审核过程中,同时进行保密审核和信息公开审核,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公文处理流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从公文制作开始就明确信息的公开属性,逐级审核把关,实现了信息制作与审核同步,生成与公开同步。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必须经局主要领导保密审核后发布。

  二、政府信息公开各方面情况

  2012年我局通过市发改局官方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条,其中,招投标类信息71条,公开指南类信息1条,工作动态3条,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组织机构1条,行政许可1条,领导分工3条,规章类信息2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类信息1条,做到了政府信息的及时、主动、公开。且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没有公开任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我局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全年我局严格按照《档案法》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无偿查询服务。

  2012年没有收到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九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