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2021年市级财政支出项目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意见》(粤财绩函〔2019〕15 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湛财预〔2020〕72号)要求,各单位报送了2021年市级财政支出项目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我局组织审核,已将30个重要项目绩效目标表作为市十四届人大八次会议参阅资料。现将审核通过的项目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批复各单位(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将批复后的项目绩效目标下达下属单位。一是请各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与部门预算同步进行公开,同时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下达给下属单位或有关项目单位参照实施。二是批复后的绩效目标一般不予调整,预算执行中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和预算调整流程报批。三是审核通过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纸质版另行下发。
二、及时公开批复后的绩效目标。请各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将批复的绩效目标通过单位门户网站等设立专栏与部门预算同步进行公开,绩效目标公开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作为年度绩效评价重要内容。
三、强化绩效目标的龙头作用。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是项目实施和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根据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结合单位工作职责,采取有力措施,有效组织项目的实施,对项目绩效目标开展全程跟踪问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湛江市财政局
2021年3月11日
附件下载: 1.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下载: 2.市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7个.xls
附件下载: 3.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批复汇总表.xls
附件下载: 4.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批复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