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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时间:2019-10-21 18:02:41 来源: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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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原文:

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fw/bmdh/fzggj/zwgk/bmwj/content/post_1402985.html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国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投资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落实国家、省和湛江市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湛江市投资谋划、决策和统筹协调,提升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工作效率和审批效率,市发展改革局和自然资源局共同牵头制定了《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试行)》,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并予以印发。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起草的背景和过程

2019年5月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9号),明确提出要以“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要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加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加速项目前期策划生成。2019年6月24日,湛江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府〔2019〕50号),明确要求制定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和项目入库、出库条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市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全面启动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的编制工作,在广泛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试行)》,于2019年8月  日正式印发执行。

二、《管理办法》的总体考虑

本《管理办法》的落地实施,有助于各责任部门、项目单位和审批部门在“一张蓝图”的基础上,对工程建设项目通过预选址方面开展集中的空间协调,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建设方案稳定,以推进项目可决策、可落实、可实施,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奠定基础,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建设。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主要包括总则、政府投资项目策划生成、社会投资项目策划生成和附则四个部分内容,共18条条款。

(一)总则

明确了《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适用于湛江市范围内政府投资类项目和社会投资类项目。前期策划项目是指未立项、尚在前期研究工作阶段的投资项目。

明确了统筹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统筹推进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策划工作,负责对项目按计划落实前期规划条件进行协调监督。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统筹推进市本级社会投资项目的前期策划工作,负责整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各部门各行业空间性专项规划,建成湛江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负责依托“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对项目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进行城市空间合规性审查。

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的来源。主要包括: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各重点专项规划、市委或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经市政府审定的行动计划或近期建设实施计划、国家和省有关规划、市人大建议或政协提案或人民群众需求突出反映强烈的项目,以及其他可提供市委或市政府相关决策依据的政府投资项目。

(二)政府投资项目策划生成

前期策划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单位应登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录入项目信息做好项目储备,同时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制度。市发展改革局每年组织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和年度政府投资项目预计划申报工作。

通过湛江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审查的项目,市发展改革局按程序将其纳入下一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项目,原则上不纳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计划草案内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批准或者投资概算已经核定则正式纳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市发展改革局按程序向各部门、各县(市、区)正式下达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并将正式下达计划及项目数据发送至湛江市多规合一管理平台。

(三)社会投资项目策划生成

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社会投资类项目储备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社会投资类项目以“一事一议”原则按项目启动、明确用地边界、合规性审查、建设条件核实的流程开展协同生成。

未列入年度出让用地计划的项目,经市、区政府研究确定可作为计划外新增项目组织出让的,由项目责任部门按上述程序启动计划增补,列入项目储备库。

(四)附则

协同生成后形成的意向用地红线图和部门建设条件将推送至建设工程审批管理系统,作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后续审批手续的主要参考。已通过合规性审查的项目,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如建设方案发生调整,涉及空间变化的,需要重新开展项目策划生成。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

四、其他说明

本《管理办法》由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湛江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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