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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湛江机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方案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9-12-04 15:42:49 来源: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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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 号)、《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 年版)》(粤府办〔2018〕11号)和《湛江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湛部规2017-28)规定和社会反映,经调查研究及参照同类型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我局拟调整湛江机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表),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9 年12月18日。联系电话及传真:3129961,邮箱:1983954995@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湛江机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拟定)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3日

  


  湛江机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拟定)

  单位:元/辆.次

  车型

  30分钟至1小时(含1小时)

  1小时以上至8小时(含8小时)

  8小时以上至16小时(含16小时)

  16小时以上至24小时(含24小时)

  说明

  小车

  载客20座(含20座)

  以下机动车

  5

  8

  15

  30

  1、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

  2、机动车辆停车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的免费。

  3、收费时段停放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收费。

  4、停车收费不分白天、夜间,以24小时为一计费周期,不足部分按分时段计费。

  大车

  载客21座以上机动车

  7

  10

  20

  30

  湛江机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现行)

  单位:元/辆.次

  车型

  收费标准

  批复文号、时间

  进场

  过夜

  小型车

  7

  30

  湛价函〔2015〕33号、

  2015年 2月16日起执行

  中巴

  10

  大巴

  15

  备注:1、车辆停放超过24小时的,每24小时计收一次过夜保管服务费,超过24小时或不足24小时部分按次另收进场保管服务费。

  2、进入停车场不超过15分钟的车辆免收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费;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实施作业的市政工程等抢修车辆、殡葬车辆免收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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