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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调整备选项目遴选报送工作的通知

粤发改资环函〔2019〕2561号
时间:2019-07-05 10:49:3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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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

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关于年度投资计划和项目调整的有关规定,我委对部分未按要求开工或建设严重滞后导致资金闲置、需要调整专项投资的资环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了核查,拟将形成的中央预算内沉淀资金(生态文明建设专项1700万元,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480万元)调整使用于全省范围内环境效益好,具有带动性、示范性的同类型其他优质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抓紧组织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调整备选项目遴选报送工作,有关备选项目要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审核条件,能够即时开工或已开工建设。申报生态文明建设专项中央资金调入的备选项目,参照广东省2019年生态文明建设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要求;申报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中央资金调入的备选项目,参照广东省2019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要求,所申报项目必须属于《“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规划》确定的重点流域范围,具体包括了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河源、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14个地级以上市,流域范围外所申报项目不予支持。

二、请严格按照各专项安排重点方向和补助范围遴选报送项目,严格按照各专项补助标准提出资金需求,及时组织项目单位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填报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并于7月9日前将有关材料反馈我委。我们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市上报的备选项目进行评审,并及时履行相关公示程序。

三、请同时开展2020年度资环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申报准备工作,推进完善项目前期手续和建设条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三年滚动计划,并做好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备选项目基础信息表.xlsx

附件:2.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备选项目基础信息表.xls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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