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导航 >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 > 服务公开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部分 价格政策文件的通知

时间:2020-06-02 12:35:00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湛江市开展妨碍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市监〔2020〕30号)的要求,近期我局部署开展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前期经各科室、下属单位自行清理、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核、局网站公示征求意见等程序,并经5月27日局党组会审议同意,现决定废止原湛江市物价局印发的《关于下达市区平价商店建设资金补贴标准的通知》(湛价〔2012〕81号)、《关于落实我市平价商店(药店)用电用水价格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湛价〔2014〕50号)等2份价格政策措施文件,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通知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28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