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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G207线遂溪县穿城段改线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时间:2023-04-27 16:11:10 来源: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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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 号)、《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管理办法》(湛发改重点〔2019〕489号)的有关规定,广东建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对国道G207线遂溪县穿城段改线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进行风险评估,现将评估信息情况进行公示,征询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道G207线遂溪县穿城段改线工程

  2.建设单位:遂溪县交通运输局

  3.建设地址:位于遂溪县遂城街道和附城镇,起点于遂溪县久辉塘仔村南侧与既有国道G207线相接处,终点于内塘水库西侧接回既有国道G207线,路线总体呈东北至西南走向,路线全长15.81km。

  4.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采用双向6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度80km/h,主线路基宽度33m。全线共布设桥梁全线桥梁总长2336.80m/9座,占路线总长的14.78%;设涵洞36道。工程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

  5.征地搬迁及移民安置

  本项目建设全线需征地1134.59亩(75.64公顷),涉及征地主要有水田、旱地、园地、菜地、林地、鱼塘、宅基地等;经初步调查,项目涉及拆迁建筑物面积11581m2,具体需拆迁范围在施工测量放线阶段才能确定。

  6.项目总投资:14.90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0.94亿元。

  7.项目施工期:计划施工期时间为3年,从2023年开始,2026年建成通车。

  二、分析初步确定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及防范化解措施

  《社稳分析报告》编制单位对项目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提出相应的防范化解措施如下:

  项目主要风险因素及防范措施汇总表

序号

风险发生阶段

风险因素

主要防范化解措施

责任主体

协助单位

1

准备阶段

项目立项、规划选址及建设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建设单位应按照政府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要求,在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完备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加快项目规划选址审批、环评、用地预审等工作推进,在开工建设前完成全部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实施和运营过程中的所有审批手续齐备,切实做到程序规范,文件合法合规。

建设单位

遂溪县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水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各职能部门

2

准备阶段

征地拆迁及补偿风险

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的征地拆迁政策,征地拆迁实施前应确保所有征地拆迁审批手续一定要齐备,确保征地拆迁行为依法到位。合理合法制定补偿标准,严格依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12〕16号文)及2021年2月10日公布实施的《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等规定,与被征地拆迁集体、村民及其他利益关系人等各方协商,设定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政府要制定补偿安置方案,保障被征地的村民其生活质量不低于原有水平;建议政府对失地农民的再就业方面提供就业培训等措施,帮助失地农民再就业或创业。对涉及拆迁村民住房的,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建立征地补偿费用预存制度,实行专款专用。有关征地补偿费用未足额预存的,不得批准土地征收。要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地拆迁过程中,必须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增强征收拆迁队伍的依法行政水平,实行“阳光征地拆迁”,杜绝违规操作,违法强征拆迁。

建设单位

遂溪县人民政府、政法委、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信访局和遂城街道办事处及附城镇人民政府等

3

准备阶段

资金筹措和保障风险

针对政府财政资金拨付规定,合理编制资金筹集方案,提前做好专项资金筹措;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吸纳社会资本投资参与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参与。对资金到位情况、项目的运作情况、进度、成本的控制等进行计划安排及实时监控,加强资金管理,控制投资风险。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筹集和使用建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加强投资控制,对设计单位的资质和设计能力进行评审,制定内部的工程设计管理办法,选择过硬的设计单位,落实设计方案评审制度,对设计变更产生的各种可能性进行预判和论证分析,减少设计变更风险,降低投资成本增加风险。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遂溪财政局、湛江市财政局等

4

实施运营阶段

生态环境影响风险

在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执行和完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减少扰民。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遂溪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信访局、遂城街道办事处和附城镇人民政府、各村委

5

实施运营阶段

项目管理和安全影响风险

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明确岗位责任;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及奖罚办法。施工过程中,坚持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依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和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项目的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遂溪县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及遂城街道办事处和附城镇人民政府、各村委

6

全过程

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缺失引起的风险

建立社会稳定风险管理责任制、联动机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遂溪县政法委

遂溪县相关职能部门、遂城街道办及附城镇政府各部门、各村委

7

实施阶段

施工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纠纷

项目单位应及早安排各项资金来源与使用计划,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应及时、足额支付项目工程进度款,避免因资金问题引起的劳资纠纷,如发生施工单位未及时兑现人员工资,出现拖欠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当地人社部门的配合下,有权代扣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款用于发放施工人员尤其是农民工工资;重视用工单位法制教育,督促其加强农民工工资管理。加强对用工单位和中介机构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督促企业落实清偿被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从资金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遂溪县住建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监理单位及遂城街道办事处和附城镇人民政府

8

实施阶段

对周边交通的影响风险

制定详细、可行的交通分流和施工交通组织方案,以确保施工及运营的交通安全、畅通。施工期占用周边村路的,对村路造成损坏的,要与村民及村委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取得村民的谅解。在施工结束后要对损坏的路面进行修复。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遂溪县相关职能部门,遂城街道办事处和附城镇人民政府及各村委

9

实施阶段

安全卫生

严格按照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制定施工管理规定,加强安全管理及监督,落实工作责任及监督人制度。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教育工作,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采用先进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方案,降低作业风险。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为作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降低事故的损失,同时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遂溪县政法委、信访局、公安局、司法局、安监局、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

10

全过程

群众异议及诉求

在开工建设前加强与群众、政府的沟通协调,取得大家一致意见;依据法律、政策进行充分合理解释,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建设单位

遂溪县相关职能部门,施工单位、遂城街道办事处及附城镇人民政府,各村委、自然村等

  三、风险等级

  社稳分析阶段,本项目通过风险定性定量分析结果,国道G207线遂溪县穿城段改线工程在采取措施后为社会稳定低风险项目。

  四、征求意见的范围及内容

  1.征求意见范围

  公示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周边敏感点目标村庄、村民及有关部门的利益相关者,以及其他受本项目影响的个人及企事业单位。

  2.征求意见内容

  (1) 对本项目有何诉求以及相关要求;

  (2) 拟建项目还有哪些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 其他合理可行的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措施和建议。

  五、公众参与形式及截止时间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等方式提出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建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10楼

  联 系 人:钟工

  联系电话:13710638475

  邮政编码:510013

  E-mail  :72751053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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