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电力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项目竞标公告
一、需求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市发展和改革局电力设施设备节能改造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减碳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电力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项目经我局研究确定采用“综合评分”竞标确定,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按照“公开透明、合理低价”的原则,我局将在报名的若干单位中,经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审定一家作为中选单位,对电房做检修和改造工作。
二、需求内容
(一)服务期限:1年
(二)费用预算:12万元
(三)服务内容:维修、更换、保养设备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4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9:00-12:0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邮寄(寄付)或现场送达。
(三)邮寄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169号。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729172051。
四、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3、供应商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输变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五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在册人员(以提供加盖供应商所在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近三个月以来任意时段的供应商为其购买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为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且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打印的证书。
(四)本项目只接受供应商的公司(单位)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A4的信封封存,并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二)项目实施方案
(三)项目报价
(四)类似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