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梳理结果公示
根据广东省办公厅《关于梳理和报送现行有效地级以上市政府规章电子文本的通知》和湛江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梳理和报送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工作的补充通知》(湛司函〔2020〕406号)的精神,近期我局开展了现行有效的由我局牵头起草或实施的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经前期局各科室、下属单位自行清理,反馈局法规科梳理汇总,有关清理结果公示如下:
一、拟上报的现行有效由我局牵头起草或实施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7份(详见附件1)。
二、拟修订的由我局牵头起草或实施的政府规范性和部门规范性文件4份(详见附件2)。
三、拟废止的由我局牵头起草或实施的部门规范性文件2份(详见附件3)。
四、拟宣布失效的由我局牵头起草或实施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17份(详见附件4)。
对上述文件梳理结果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11月27日前反馈市发展改革局法规科(电话:3129963、3129965,邮箱:zjfgfgk20@126.com)。
附件:
1、拟上报的现行有效由我局牵头起草或实施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2、拟修订的由我局牵头起草或实施的政府规范性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4、拟宣布失效的由我局牵头起草或实施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xls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