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当前位置  首页 >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2015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补充安排计划的公示

时间:2019-03-28 16:05:49 来源: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打印】 【字体: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广东省2015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补充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9〕676号),省发改委在粤发改产业函〔2018〕2416号文件下达2015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清算计划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上报的实际情况,对因漏报、报送数据错误等原因需重新审核的车辆予以补充清算,并下达了2015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补充安排计划。按照粤发改产业函〔2018〕2416号文件,湛江属于三类地区,地方补助由省、市财政按9:1比例承担。现对该清算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3月28日至4月1日,共5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或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一并提供真实姓名、住所信息、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一并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附件:1.补充清算信息汇总表(湛江)

  附件:2.补充清算信息明细表(湛江)

  联系电话:0759-3338382

  邮政编码:524057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169号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513室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3月27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