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召开调整市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和自来水价格听证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拟定组织召开湛江市调整市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和自来水价格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办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30日上午9:00-12:00
地点: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九楼会议室(湛江市海滨大道北169号)
二、听证方案要点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部署,到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0元;根据湛江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6]91号)部署,应尽快调节市区自来水因水资源费调整和近年成本增加等亏损问题。为提高市区水污染防治能力和自来水供水质量,促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我局依照相关定价程序并经市价格成本调查队成本测算,分别拟定出调整市区污水处理收费和自来水价格标准方案,方案将在充分听取听证参加人意见建议后,形成听证报告提供定价参考,并经专家论证与集体审议后呈报市政府审定实施。
三、听证会听证人、听证参加人、听证旁听人
听证人:许燕华 市发改局副局长(主持人)、杨献富 市发改局价格综合调控科科长、梁政 市发改局公用公益价格管理科科长。
听证参加人:陈露、曾国庆、林艺云、吴明雄、梁统生、黄树那、王国常、李日保、陈启发、陈华明、康广全、董莉新、张柱、陈璐、武新建、黄沛研、陈家誉、黄振翔、钟滔、陈进军、林秀琴、周国强、徐锋、李箭、王向前。
听证旁听人:黎旭、苏忠葵、黄保裕、林朱灵、冼汉浩、林会志、叶一权、顾英敏、李培芳、揭扬。市民对本次调整市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和自来水价格的听证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市发改局反映。
联系电话:(0759)3129951、3129959,电子邮箱:zjwj2010@163.com
特此公告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