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三项建设”项目补贴资金分配与拨付情况的公示
关于2015年度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三项建设”项目补贴资金分配与拨付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三项建设”项目补贴资金分配与拨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719号)精神,我们对省下拨的扶持我市“三项建设”项目资金进行分配。本着实事求是、保证绩效的原则,对经省发改委确认入选项目库的5个生产环节项目、1个流通环节应急储备项目、30个销售环节项目,由各项目单位提出申请,经我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因所报的生产环节项目和流通环节应急储备项目不符合补贴要求,最后拟定符合2015年度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三项建设”项目的销售环节项目单位30个,核定补贴金额70.2万元(详见附件),现公示如下:
一、2015年度“三项建设”项目补贴资金申请与资金分配汇总表(销售环节项目单位)(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2015年12月28日—2016年1月1日
三、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2016年1月1日
前向湛江市发改局反映
四、联系方式: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地址:湛江市海
滨大道北169号;联系人:曾国卿;联系电话:3129933。
附件:2015年度“三项建设”项目补贴资金申请与资金分配汇总表(销售环节项目单位)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