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2021年法治机关建设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湛江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局机关各党支部学习的重点内容,推动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二是加强党对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健全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考核述职内容。
二、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作为全局的重要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法治教育宣传等方面工作。二是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法治宣传教育暨法治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亲自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与全局工作相结合,细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确保发改部门各项工作能够按照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依法推进。三是严格落实党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议事规程,实现重大问题决策合法、合理、民主、科学。所有重大事项均按议事规程经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充分酝酿等程序,并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三、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完善行政审批委托制改革。结合各地实施行政审批委托制改革情况,继续将市级行使的7项行政审批事项委托县(市、区)行使,简政放权,激发活力。二是大力压缩行政审批时限。将现有的17项行政审批事项改为即办事项,即办率为95%,压缩时限为95.5%。三是全面提升窗口服务效能。本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由窗口统一受理,做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及时更新发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办事指南等。四是全面实施“不见面”审批。依托广东省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湛江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全面实施投资项目审批“不见面”在线办理。五是全面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和监管,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全流程实现网上办理。
(二)全面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一是制定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为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整治和优化提升活动,出台《湛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细化18个主要任务70项具体举措。二是起草《湛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协同市司法局等14个部门,组建立法专班,组织市场主体召开66场专题工作会议,通过广泛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社会群众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和反复修改论证,汇编形成《湛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依法定程序办理中,争取早日正式出台。
(三)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今年7月我局将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等部门拟定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已转发至各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
(四)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一是聚焦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重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领域、口岸进出口环节、供水供电供气、商业银行、电子政务平台等领域收费。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落实好国家、省、市既定减税降费政策,确保政策落到企业,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三是动态更新发布收费目录清单,督促各收费主体按要求公示收费目录清单,指导相关企业、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收费行为。
(五)落实惠企惠民价格政策。一是落实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优惠政策。湛江市居民阶梯电价从6月1日起,实行优惠政策。截止11月1日,该政策惠及3.97万人次,为客户降低用电成本约78.62万元。二是积极推进农水改革工作,联合有关单位印发《关于印发湛江市2021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按部门分工落实改革工作,按工作时点有序推进。
(六)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分析。加强疫情期间价格分析研判,深入了解市场供应和价格走势情况,紧盯是否发生抢购、哄抬物价等非正常情况,发现苗头性、趋势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向省发改委、市委和市政府及报告,做好我市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有关政策和措施的建议,确保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
(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责任落实,提高财政的统筹能力;强化乡村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加强人力资本对乡村公共服务发展提升的支撑;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多劳多得,着重保护劳动多得。
(八)积极推进全市信用体系建设。一是推动湛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升级。实现全市信用目录动态管理,归集整合来自53个市级部门和10个县(市、区)的311个部门的信用信息,提供法人和重点人群信用档案查询服务。二是推进“双公示”信息数据归集。今年来,全市各单位共归集“双公示”数据29.5万多条;其中许可数据28.1万条,处罚数据1.4万条。三是大力推行信用承诺制度。目前我市共收到信用承诺书1455份,已在信用湛江网站的“信用承诺”专栏向社会公示。四是开展失信专项治理,建立信用修复机制。联合各职能部门完成对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和信用服务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鼓励失信主体加快整改修复信用,事后环节信用监管作用得到强化。五是加强政务诚信体系建设。今年已完成30批次共1500名录用和调任公务员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六是积极推进信用县创建工作。联合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积极推进信用县创建工作,优化县域信用建设与监管环境,引导廉江市成功创建“信用县”。
四、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建立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一是印发本局的《2021年法治机关建设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1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局领导干部学法手册》等,确保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年度法治宣传教育有计划、有内容、有保障、有效果。二是坚持年度普法考试制度,全局领导干部按要求参加“广东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学习和考试,参学率和考试达标率为100%。三是抓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目前我局已有38人顺利通过考试,取得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本局《行政执法普法责任清单》《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等,将执法依据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科室及下属单位。今年我局先后组织开展“坚持依法治国,促进依法行政”“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安全生产法(新修订)”“保密专题”“节能宣传周”“政务公开培训讲座”等法治专题讲座和教育宣传等活动。
(二)建立健全重大行政依法决策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印发公布了《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涉及公共利益或者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除需要保密的外,通过召开研讨会、听证会、新闻媒体等公布决策草案方案及协调部门意见等多种方式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各类重大规划、重大项目、产业政策、改革决策等还需提交专家论证。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落实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依法定程序起草《湛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
(三)逐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机制。一是明确规范性文件办理程序。印发本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关于开展公平竞争实质性文件审查》等文件,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审核把关、集体审议、公开发布等法定程序。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政策解读、跟踪评估、定期清理等工作制度。2021年,开展由我局牵头实施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已将结果按程序报送市司法局。
(四)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立以机关法治机构为主体,吸纳法学专家和律师参与的法律顾问队伍,参与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以本局为当事人的重大合同等其他事项,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今年我局法律顾问先后为《湛江北站输油管线迁改工程前期专项-航测、地形测量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无纸化办公桌及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等事项出具了法律顾问意见。
(五)严格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事项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要求,从事前、事中、事后等三个环节,全部按要求公开内容。截至11月30日,由我局实施的行政许可96件、行政检查37宗,全部行政执法结果均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开。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印发《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制度(试行)》,确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行为在程序、内容方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是全面落实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目前我局行使行政检查职能的只有节能监察工作。2021年我局没有实施行政处罚,因此没有实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六)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一是按照省级下达的年度节能监察任务,结合实际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完善“一单两库”,对已完成的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录入湛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系统和“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并向社会公开。二是加强招标投标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会同市住建、交通、水务、工信、农业等部门,在招投标领域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明确行业监管部门的主体责任,确定每年检查的任务、重点和要求。
(七)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规划、投资计划、政策措施等各类政府信息,凡是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都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每年按规定及时公布上年度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适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好各项互动交流工作,按要求及时办理答复网民反映的业务咨询与投诉事项;对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和及时率达100%。
(八)自觉接受专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还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专项监督。自觉履行专项工作报告制度,如每年主动向市人大汇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每年主动向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等。
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问题。一是法治学习教育和宣传力度有待加强,法治学习宣传的方式和途径不够丰富。二是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仍需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行政执法机制有待优化,对事中、事后监管等行政执法工作方式和效果有待提高。
六、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设想。2022年,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大力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推动各项任务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一是围绕提高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结合发展改革工作特点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全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围绕夯实法治建设基础,抓住重大行政决策重点环节,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依法行政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三是围绕大力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工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发改系统学法普法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