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卫生院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粤府办〔2018〕11号)和《湛江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湛部规2017-28)规定,经实地调研及参照同类型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我局拟定了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表),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1 年7月20日。联系电话及传真:3129959,邮箱:zjwj2010@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卫生院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拟定)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7日
附件:
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卫生院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拟定)
单位:元/辆.次
说明:1、机动车辆停车不超过3小时(含3小时)的免费;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市政工程
抢修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
2、收费时段停放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收费;
3、停车收费不分白天、夜间,以24小时为一计费周期,不超过24小时的按分时段计费,
超过24小时的重复上一计费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