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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遂溪县P115#徐闻县SH1010#加油站建设规划确认的批复

时间:2021-04-30 16:03:3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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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徐闻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们《关于湛江市序号115#编码P115#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延期请示》(遂发改〔2021〕46号)等2座加油站建设规划确认的申请文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延期规划确认

湛江市华旭燃料有限公司九东农机加油站(《湛江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附表8:序号115#编码P115#规划点,位于遂溪文车村至北罗坑路段)申请延期。我局同意2019年3月1日印发的《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确认广州等市部分加油站规划点的复函》(粤能油气函〔2019〕106号)中该规划点的规划确认延期至2022年3月1日前有效。有效期满后原则上不再延期。

二、改建规划确认

湛汽运集团中石化广东湛江徐闻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 44G40082号)位于徐闻县207国道城北里,(《湛江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6-2020 年)》附表 7 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369#编码SH1010#规划点)。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能力、消除安全隐患,并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局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改建,进行更换双层油罐及配套设施改造。本改建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请遂溪县、徐闻县发展和改革局通知加油站业主凭本规划确认函到有关单位办理建设等相关手续,严格按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建设;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七个部门转发《关于加快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18〕67号)要求,加强加油站防渗改造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监管。竣工后,你们要依据自然资源、应急管理、住建消防、生态环境、市场监督、气象等部门的有关证明进行竣工验收复核合格后方可继续营业,严禁擅自建设与申报不相符的加油站。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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