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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我市多措并举力促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再提升

时间:2022-11-14 16:34:31 来源:湛江市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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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工作,市发展改革局会同住建、交通、水务、农业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制定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方案,着重从推进招投标工作全流程电子化、优化招标备案程序、减轻企业招标投标成本、强化行政监管能力等方面多措并举,力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再提升。

  
全面推进全流程电子化 

  我市已实行招标投标工作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招标文件在线下载查询,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在线澄清修改、在线异议、投诉及其处理,在线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网上发布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发出数据电文形式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全流程电子化,有效提高招投标便利度和透明度。

  
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招投标市场环境,市发展改革局等6个部门联合印发《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将对进入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相关当事人的信用评价。同时,明确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的职责,确定信用评价主体、评价指标、信息采集、评价方法、信息发布、结果运用,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在不同行业统一开展信用评价,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切实减轻投标企业负担 

  为进一步减轻投标企业负担,制定了招标采购采取限定招标、采购保证金最高标准的办法,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80万元,采购保证金不超20万元。同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引入担保公司、银行、保险电子保函,以保函替代现金支付形式保证金,减轻企业财务成本。2022年11月11日,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电子保函推介会,全面推行电子保函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此外,市住建部门按照国家住建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工程总承包打捆招标的做法,鼓励和支持房屋、市政基础设施类招标项目采用设计、施工、监理捆绑招标,减轻投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负担,得到各方主体的认可。

  
优化程序提升服务效能 

  市发展改革局印发的《湛江市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试行)》明确指出,优化招标审核流程,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即可进行招标,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置法定以外的前置审批条件,影响招标工作的开展。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部分项目招标备案的前置审批材料进行最大程度的减免,对取得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意见的项目,在满足技术条件、确认投标人资质等级和确定项目概算造价的情况下,实行招标条件承诺制,允许招标人在提交承担招标失败等风险的书面承诺后,先行开展招标活动,缩短工程建设单位开工前期准备时间。

  
打造智慧监管新模式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智慧监管系统”的正式上线,标志着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步入“数字化、智慧化”新时代,系统功能全面实现交易、服务、监管“三分离”,形成对项目、专家、交易主体“三个全方位”的智慧监管。系统还通过与电子交易系统的互联互通,为行业监管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事前预警、事中管控、事后评估提供监管通道,实现交易全过程数字化、智慧化监管,创建新型“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提高公共资源交易防控各类风险能力,确保信息安全、防范和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 

  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行政监督部门分别建立常态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明确主体责任,确定每年检查任务、检查重点和工作要求,通过重点检查招投标活动的文件编制、公告发布、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等关键环节,强化招投标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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