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湛江坡头龙头服务区东加油站、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湛江坡头龙头服务区西加油站新建规划确认的批复
坡头区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湛江坡头龙头服务区东加油站规划确认的函》(湛坡府函〔2025〕314号)、《关于申请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湛江坡头龙头服务区西加油站规划确认的函》(湛坡府函〔2025〕31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湛江坡头龙头服务区东加油站规划点(《广东省高速公路加油站“十四五”发展规划》序号146#编码66LIAN03_2G05#)位于湛江机场高速公路坡头龙头服务区东区,现由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申请用于建设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湛江坡头龙头服务区东加油站,符合《广东省高速公路加油站“十四五”发展规划》。
二、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湛江坡头龙头服务区东加油站规划点(《广东省高速公路加油站“十四五”发展规划》序号147#编码66LIAN04_2G06#)位于湛江机场高速公路坡头龙头服务区西区,现由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申请用于建设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湛江坡头龙头服务区西加油站,符合《广东省高速公路加油站“十四五”发展规划》。
三、请你区成品油流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有关要求,严格执行高速公路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两对(4座)等规定。
四、申报上述两个加油站规划点的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有关单位办理建设等相关手续,加油站在建设过程中需严格按照申请建设内容施工,不得扩大储罐总容量、不得增加加油机数量,严禁擅自建设与申报不相符的加油站。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取得自然资源、应急管理、住建消防、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气象等部门的有关证明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凭有关材料向我局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后方可开始营业。
五、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向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