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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湛江交投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遂溪大道加油站、湛江交投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河东大道(遂溪)加油站新建规划确认的批复

时间:2026-02-13 20:26:00 来源: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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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人民政府:

报来《遂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审批湛江交投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新建加油站序号62#编码SX08规划点、序号64#编码SX10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函》(遂府函〔2025〕19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湛江市遂溪大道西侧地块规划点,为《湛江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陆上附表8序号62#编码SX08#规划点,现由湛江交投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用于建设湛江交投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遂溪大道加油站,符合《湛江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

二、湛江市遂溪县遂城街道河东大道中段西侧规划点,为《湛江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陆上附表8序号64#编码SX10#规划点,现由湛江交投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用于建设湛江交投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河东大道(遂溪)加油站,符合《湛江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

三、请你县成品油流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道、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即与相邻最近现有加油站车行距离不少于1.8公里)等规定。

四、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有关单位办理建设等相关手续,加油站在建设过程中需严格按照申请建设内容施工,不得扩大储罐总容量、不得增加加油机数量,严禁擅自建设与申报不相符的加油站。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取得自然资源、应急管理、住建消防、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气象等部门的有关证明并通过竣工验收复核合格,凭有关材料向我局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后方可开始营业。

五、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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