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当前位置  首页 >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 政务公开 > 部门文件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湛江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50030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5-09-19 14:02:31 来源: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打印】 【字体:

梁时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议》(第20250030 号)提案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一是印发《2024年湛江市优化提升“获得金 融服务”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每季度召开营商环境获得金融服务指标分析研判会,督促各责任单位按时序进度完成2024年营商环境各项指标。先后开展三轮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迎评模拟磋商,并顺利完成省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工作。根据《2024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我市营商环境“获得金融服务”考核排名全省第10名,比2023年提升了4名,打破以往连续三年第14名的排名。二是我市出台《2025年湛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方位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聚焦我市“获得金融服务”营商环境的短板弱项,持续推进我市营商环境迭代升级、提质增效,推动普惠小微贷款持续扩面、增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是激


活民间投资的关键支点,通过系统施策破除壁垒,必将充分释放民间资本活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运用金融科技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

持续深化政银企合作机制,推动金融资源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湛江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提供全链条、高效率的金融支撑。持续做好“中征”“粤信融”等平台的推广应用,两平台2024年分别成功对接融资金额37.92亿元、199.62 亿元。充分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持续为实体经济市场主体降本让利。2025年3月28日,我市成功召开了银行机构助力湛江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会上举行了政银签约及银企签约仪式,12家银行对我市三年总授信额度达2.11万亿元,我市12家银行与24家企业签约授信额度459亿元。以金融科技为抓手破解民营企业融资困境,是激发市场活力的关键路径。持续深化技术赋能,必将畅通融资渠道,为民营企业发展注入动能,夯实经济行稳致远根基。

三、大力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拓宽市场主体金融服务获得面

推动构建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探索对信 用镇、产业园、信用联合体等开展综合授信,促进“信用+产业” 良性循环,全面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质效。2024年末,辖区普惠 小微贷款余额524.21亿元,同比增长16.7%;普惠小微贷款占 各项贷款余额12.1%,较上年同期高0.8个百分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 4.27%,同比下降 0.24 个百分点。深耕普惠金融,拓宽服务覆盖面,培育现代民营企业强壮主体。 

四、引导金融机构优化金融服务 

一是印发《湛江市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 区奖补资金普惠贷款贴息工作方案》,1250万元奖补资金作为普 惠贷款贴息资金,对我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符合条件的贷款按照本金贴息1个百分点,贴息最长期限为1年。2025年一季度合作银行广东南粤银行累计收到57笔申请,涉及贷款金额9842.9万元。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通报制度,2024 年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78笔,同比增长44.72%,惠及企业148家,总额101.81亿,同比增长 57.99%,以127.26%的完成率超额完成上级部门下 达湛江80亿的任务。引导金融机构优化服务,赋能民营企业成长,激活市场活力。

五、加大力度激发民间投资

民间投资是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重要贡献力量。国家在支持民间投资上不断释放政策利好,我市抓住政策窗口期,一是高度重视面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工作,已在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民间推介”模块推介了赤坎古商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开发与更新项目(首期)、雷州中科创谷示范园项目、南宁至湛江高速公路广东段工程、华南新药创新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霞山区特呈岛旅游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湛江综合保税区跨境贸易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一期)项目、霞山区农产品批发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滨海旅游综合开发建设项目(钰海片区)廉江市智慧停车建设项目、南宁至湛江高速公路广东段、雷州市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廉江市武陵水库清淤及库区治理工程、鹤地水库原水收费权和库区提质增效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吴川市城区智慧停车及配套设施特许经营项目等8个优质项目,涉及项目总投资84.94亿元,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并对已推介项目进行常态化跟踪调度工作;二是积极组织申报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已成功将湛江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廉江市九洲公共卫生中心医院等2个项目纳入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涉及项目总投资57.86亿元,近期正在向国家推荐广东同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工业资源循环利用项目、湛江港鸿基国际产业城等2个项目,涉及项目总投资21.28亿元。组织申报重点民间投资项目,能为民间资本明确政策支持方向,降低信息不对称;可对接配套资源(如融资、审批便利),降低运营成本;还能通过项目合规性引导,提升民间资本规范化运作能力,增强投资信心与可持续发展动能。

六、协同发力推动民间投资项目落地落实

我市将面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纳入本级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积极协调推进用地(海)、能耗、环评等前期工作落地落实;搭建政府、企业、银行常态化对接平台,为有融资需求项目协调贷款融资支持;对民间资本有意愿接洽的项目实施报建事项“全程代办”,提高项目办理效率,减轻企业办理负担。对纳入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的各批次项目,将同步纳入省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专班,积极协调推进资源要素和贷款融资落地实施。有助于为民间资本找准投资方向、搭建对接平台,从而畅通投资渠道、提振投资信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七、优化政府审批程序,提高民间投资项目审批效能

在企业投资项目审批领域,根据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时限明确底线要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法定办结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法定办结时限为 60 个工作日,这一标准既保障审批严谨性,也为地方改革预留了优化空间。我市以 “破除审批时限壁垒、激活民间投资活力” 为核心目标,在省级标准基础上进行流程革命性重构:一方面,针对备案类项目,通过 “线上材料预审 + 智能系统自动核验 + 即时结果反馈” 模式,取消线下纸质材料提交、人工逐级审批等冗余环节,将原本需 5 个工作日完成的 “材料受理 - 合规校验 - 备案凭证生成” 全流程,压缩至 1 个工作日内办结,压缩率高达80%;另一方面,针对核准类项目,通过 “前置咨询辅导 + 并联审核机制 + 容缺承诺补正” 组合措施,对非核心材料缺失的项目允许 “先受理、后补正”,将原本需 60 个工作日的审核流程(含材料补正往返时间)压缩至 1 个工作日内出具核准意见,压缩率高达 98%,审批时效明显提升,大大降低民间投资者的时间和成本。

八、筑牢社会保障根基,增强投资意愿与能力

社会保障作为国家基本制度,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具有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经济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作用。我市坚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优化民生保障政策:推动实施《湛江市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7)》,涵盖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十大民生领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如实施就业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稳定和扩大就业,强化青年群体、农民工等就业帮扶,促进创业和灵活就业。二是落实价格调控与补贴政策:开展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期成本监审,核减成本减轻居民负担;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如帮助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岭南师范学院湖光校区争取4.3亿元上级资金。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减少居民对医疗、养老等未来风险的担忧,降低预防性储蓄需求,让民间资本更敢投入经营、居民更有资金和信心参与投资,从而释放投资活力。

九、下一步工作计划

重大工程项目是稳投资、惠民生、促发展的重要载体,民间资本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是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资源配置、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要进一步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

(一)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聚焦铁路、高速公路、港口、机场、水利、核电、火电、充电桩、储能、先进制造业、现代设施农业等领域,梳理形成向民营企业推介的重大项目和应用场景清单,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建设。支持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联合,依法依规通过合资共设、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共同参与重大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加大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的培育和申报工作力度,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二)引导支持民间资本扩大创新投入。用好政府专项资金和投资基金,通过投资补助、以奖代补、投资入股等方式,撬动民间资本加大创新投入。严格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成果转化税收减免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研究出台推动民营企业参与建设国家或省、市研发创新平台的政策举措,加快向民营企业开放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促进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资本募投管退联动发展机制,建立覆盖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并购重组投资、S基金等政策性母基金体系,支持政策性母基金和国有资本引导带动社会资本跟投,并依托股权交易中心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重点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的投资力度。在投入大、专业性强且社会力量相对缺位的低空经济、生物制造、光芯片等领域,由政府支持建设一批中试平台,畅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通道。

(三)加大对社会投资的资源要素保障力度。加强金融支持,研究制定地方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政策措施,常态化组织开展政银企对接,多渠道满足重大民间投资项目融资需求。做好用地保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支持以工业为主的单宗用地,兼容仓储、物流、研发、文旅、商业等混合用途,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的出让土地,可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待投资开发达到转让条件时,再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实现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加大现代设施农业用地保障力度,对未利用地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可结合实际在用地规模和建设标准上给予倾斜支持。加强用能支持,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等重点项目,优先保障用能指标,对列入国家重大民间投资项目库的项目实施能耗单列。

(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以促进民间投资。一是扩大覆盖广度与深度,重点保障中小企业员工、灵活就业者等民间投资主体,消除“保障断层”顾虑,减少其为应对风险而预留的“闲置资金”,释放投资潜力。二是优化企业社保缴费机制,在确保基金可持续的前提下,通过阶段性减免、费率动态调整等方式,减轻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缴费压力,增强其现金流的投资转化能力。三是强化制度稳定性与预期引导,通过立法明确社保政策调整的原则和程序,避免频繁变动引发投资者对未来保障成本的担忧,增强其长期投资信心。四是推进社保与产业政策协同,例如对民间资本投入的民生类、创新类项目,配套提供员工社保补贴或优先保障服务,降低项目运营中的人力保障成本,提升投资吸引力。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12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