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市场准入效能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服务效能,特制定以下工作机制。
一、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贯彻落实部门协调机制。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涉及市场准入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发展改革局作为召集人。主要职责是组织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破除市场准入环节不合理限制,协调参与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及数据协调,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重大问题。
二、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各县(市、区)及市各有关单位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国家统一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等,及时推广国家、省、市出台的本行业领域市场准入相关政策文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舆论引导,面向经营主体、一线业务人员和广大群众举办多种形式的宣贯培训活动。
三、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措施衔接动态调整机制。各县(市、区)及市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与行政审批制度相衔接的机制,负面清单信息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公开有机衔接,提高准入事项办理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因负面清单调整导致事项变更的,及时更新公布办事指南和相关文本,切实做好清单衔接调整工作,并向社会公布。
四、健全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协调机制。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市各有关单位,针对市场准入全流程各环节,常态化开展跟踪评估问效,切实提升市场准入效能。健全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数据协调联动机制,做实做细省级效能评估前市级层面自查工作。加强各部门间数据共享,实现数据实时更新和联动,保障数据采集全面、全程、全量展现。
五、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结果应用整改机制。市发展改革局牵头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为抓手,强化评估结果运用,扎实推进整改提升工作,以评估推动市场准入改革互促互进,进一步以评估促改革促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其他市场准入事项和准入隐性壁垒,建立工作台账,逐项予以整改销号。
六、健全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处置和反馈机制。各县(市、区)及市各有关单位要定期排查本辖区、本领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情况,归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典型案例,及时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局。及时核实、处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事项,并按规定进行反馈。
七、健全典型案例通报和自查整改工作机制。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规定开展自查,并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情况进行通报。对于经营主体反映强烈、整改难度较大的典型案例,建立督查督办台账,明确整改时间、任务和责任人,有力有序推动整改到位。
八、健全市场准入工作落实激励机制。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激励惩戒机制。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主体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并将市场准入工作情况纳入全市年度优化营商环境综合考核评价,对落实市场准入工作较好的单位加分奖励,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