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湛江德利车辆部件有限公司汽车新型铝合金零件制造设备技术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湛江德利车辆部件有限公司:
报来《汽车新型铝合金零件制造设备技术改造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你司组织编制的《汽车新型铝合金零件制造设备技术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总投资903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现有厂房内,根据汽车新型铝合金零件的特殊要求,采用105台高精度数控加工中心;采用3套高精度清洗机系统;采用8套数控压床、试密机;开发9套机器人集成加工系统;采用1台节能新型集中熔化炉;采用8台套新型智能化压铸机,改造后年新增加汽车新型铝合金零件600万件。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2222.25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117.20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58.92万立方米,柴油消耗量不高于45吨;单位汽车铝合金零件综合能耗3.70吨标准煤/万件套。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