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建盈建筑资源再生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广东建盈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报来《广东建盈建筑资源再生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你司组织编制的《广东建盈建筑资源再生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资源再生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分二期建设,在循环利用建筑废固的基础上建设年产25万吨再生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年产40万吨砂浆生产线、年产80万吨混凝土生产线及配套的骨料破碎、机制砂加工等生产线及其他配套用房。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4524.59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467.92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150.50万立方米,柴油消耗量不高于1456.32吨;沥青混凝土单位产品能耗不高于7.99千克标准煤/吨,预拌混凝土单位产品生产能耗不高于0.276千克标准煤/立方米,预拌砂浆单位产品能耗不高于1.17千克标准煤/吨。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