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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兰海高速公路龙头沙港互通立交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时间:2023-03-22 19:15:2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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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关于核准兰海高速公路龙头沙港互通立交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粤高路投〔2023〕1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速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加强车板镇等南部片区与省内外各地区的相互沟通与联系,缓解青平镇与高桥镇之间国道G325的交通压力,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兰海高速公路龙头沙港互通立交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302-440881-04-01-855313)。

  项目单位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000190330413W)。

  二、项目位于廉江市青平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加宽改造互通立交范围内高速公路主线1315米,拼宽主线涵洞5道,新建匝道总长1846.665米、匝道桥210米/1座;新建涵洞5道、收费站1处。同步建设安全、收费、监控等必要的设施。

  三、项目采用A型单喇叭互通立交方案。互通立交范围内主线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按双向八车道整体式路基标准扩建路基;匝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单车道匝道路基宽10.5米,双向两车道匝道路基宽19.5米。桥涵设计汽车载荷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有关规定。

  四、项目投资估算为21016.307万元,其中建安费 11050.878万元、征拆费6575.031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用由地方政府负责,其余费用由项目单位负责。项目资本金35%由项目单位自筹,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五、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相关公路网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深化互通立交布设方案优化比选,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及工程界面划分。

  (二)采取相关措施保护项目周边生态和环境。

  (三)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

  (四)科学编制、严密论证施工组织计划,确保施工期间G75兰海高速公路通行安全、顺畅。

  (五)初步设计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完善安全质量防护措施,并对施工方案提出明确要求。项目建设及营运阶段,要加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六、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800202300001号)、《关于兰海高速公路龙头沙港互通立交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湛交函〔2023〕33号)、《湛江市发展改革局关于兰海高速公路龙头沙港互通立交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湛发改基础〔2023〕186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项目法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法人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兰海高速公路龙头沙港互通立交工程项目招标方式.doc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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