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导航 >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 政务公开 > 部门文件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湛江市聚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用球型石墨自动化改扩建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时间:2023-01-04 17:27:52 来源: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打印】 【字体:

湛江市聚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湛江市聚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用球型石墨自动化改扩建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你司组织编制的《湛江市聚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用球型石墨自动化改扩建项目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总投资3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通过采购高性能的原材料的方式,工艺技术升级换代,生产线技术改造,改造后能降低劳动强度,增加生产效益同时提高天然石墨利用率,改造后可生产球形石墨30000吨/年。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880.65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523.89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19.50万立方米;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72.82千克标准煤/吨。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