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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湛江钢铁一二高炉热风炉增设烟气净化装置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时间:2022-11-29 16:16:0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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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报来《湛江钢铁一二高炉热风炉增设烟气净化装置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你司组织编制的《湛江钢铁一二高炉热风炉增设烟气净化装置项目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总投资1577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二高炉各新增一套烟气脱硫装置;对烟道系统、喷煤系统进行改造;二高炉斜板沉淀池加药间及电气室拆除、异地还建;相应增加及改造供配电及三电控制系统,新增电气室、还建加药间及CEMS小房建筑面积为881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566.54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274.65万千瓦时;单位烟气处理量能耗不高于1.96千克标煤/万立方米。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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