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导航 >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 政务公开 > 部门文件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0084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11-07 18:04:51 来源:湛江市发展改革局
【打印】 【字体:

民盟湛江市委:

  贵单位提出《关于“双碳”目标下的能源结构调整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案收悉,该提案提出湛江是海洋大市、人口大市、建设中的副省域中心城市,建立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调控机制,发展蓝碳产业,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进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促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是我市作为省域副中心城市率先为广东和全国建设“双碳”示范区势在必行的重要举措。经研究,我局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能源结构调整对实现“双碳”目标的意义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十四五”开始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已经进入了以降碳为战略方向重要阶段,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过程。党中央、国务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蓝碳经济发展,做出了“增加海洋碳汇”和“探索建立蓝碳标准体系和交易机制”等一系列部署。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上,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海洋碳汇交易市场,激活海洋生态资产价值,将沿海地区生态优势转化为资产和经济优势,为实现环境与经济效益双赢提供有力支撑,有利于助力“双碳”目标的达成。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快实现能源结构优化调整。目前湛江市清洁能源装机共计465.28万千瓦,占全市电源总装机961.5万千瓦的48.39%,占全省(不含深圳市)清洁能源总装机容量约8.45%。特别是我市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发展较快,装机容量均位列于全省并网规模第一。

  (二)有效推进节能减排改造工作。一是稳步淘汰燃煤锅炉。我市已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由186平方千米扩大至223平方千米,并从严把控产业准入和项目审批,在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等方面严格按政策规定执行,对于供应和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项目在环评审批方面予以大力支持。二是有序推进超低排放改造。重点督促有关煤电、钢铁、化工、造纸等行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

  (三)做好碳汇资源初步调查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摸清全市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五大领域的碳排放底数,编制完成《湛江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湛江市发展海洋碳汇的调研报告》等重要文件。

  (四)开展碳普惠方法学研究。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湛江本地实际牵头制定印发《湛江市森林、海洋和渔业碳汇项目开发交易工作指导意见》(湛环〔2022〕136号),积极策划推动开发红树林、盐沼、渔业等海洋碳汇相关碳普惠项目,并探寻海洋碳汇自愿减排项目进入碳市场交易的机会和方式。

  (五)开展碳预算试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立足于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和工业化、生态化、数字化目标,在全省率先创新谋划碳预算试点项目,并且主动向省报告项目构想和发展思路,得到省生态环境厅认可,2022年省省生态环境厅厅安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全额支持我市开展碳预算试点项目。

  三、存在问题

  在目前技术条件下,碳排放很难通过末端治理实现大规模减排,只能通过控制化石能源消耗总量、调整优化能源结构、降低能耗强度等手段来降低碳排放强度。因此,做好“双碳”工作的首要任务应是大力控制和削减碳排放源,“十四五”时期要重点控增量、去存量,大力实施节能减排工程,严控能源消费总量,进一步调整优化我市能源结构。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蓝碳基础性研究。一方面要加强与广东工业大学项目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加快推进《海洋碳汇核算试点项目》,构建海洋碳汇的统计核算体系及工作机制,争取得到省主管部门认可发布。另一方面,建立与相关科研机构的合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科学规范和具有可操作性的海洋碳汇核算体系。

  (二)加强碳汇摸底调查监测。我市海洋资源丰富,但目前仅针对红树林资源开展了初步调查研究,海草床、盐沼、贝类、珊瑚礁等资源底数不清,需尽快组织对我市海洋碳汇资源开展调查与监测,及时掌握我市蓝碳资源分布的本底情况。

  (三)加强生态修复。一是持续推进雷州半岛生态保护与修复,综合实施沿海基干林带改造提升、高质量水源林建设、乡村绿化美化、各类森林/湿地公园营建、热带季雨林恢复、桉树纯林改造、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等工程,加强森林经营和抚育。二是强化红树林、海草床、滨海盐沼湿地保护和修复,因地制宜实施退塘还林,加强管护继续扩大红树林面积,增加海草床面积、海草覆盖度,加快完成海洋碳汇资源全面调查监测和红树林碳普惠方法学构建,推动碳汇项目有序开发、有效管理,扩大碳交易市场。三是兼顾清洁养殖和生态增汇,优选水产养殖品种,提高水产品绩效,优化牡蛎、扇贝、海带、龙须菜、裙带菜等经济固碳贝类、藻类综合养殖模式,科学实施海洋牧场、石滩种护养、滩涂底播、浅海增殖等海水养殖生态增汇。

  (四)加强碳汇资源的监管和统筹利用。按照《湛江市森林、海洋和渔业碳汇项目开发交易工作指导意见》(湛环〔2022〕136号),积极策划开发红树林、盐沼、渔业等海洋碳汇相关碳普惠项目,推动海洋碳汇自愿减排项目进入碳市场交易,将海洋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为我市工业发展提供碳指标支撑。

  (五)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接。鉴于国家已经确定由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生态环境、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接,争取省有关部门在制定碳排放双控目标指标任务时因应我市产业结构特点,给予更多支持。

  (六)继续推进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加强对能源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和审议。贯彻落实国家、省能源领域法规政策,推动及时制定地方配套落实政策。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能源节约和清洁能源利用。加大对公益性能源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探索节能环保、新能源领域股权、债权融资。制定能源消费“双控”、煤炭减量替代管理、天然气利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分布式能源发展等政策措施,推动全市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

  非常感谢贵单位对我市双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27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