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导航 >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 政务公开 > 部门文件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湛江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湛高铁湛江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时间:2022-11-02 14:10:04 来源:湛江市发展改革局
【打印】 【字体:

  湛江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广湛高铁湛江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你司组织编制的《广湛高铁湛江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总投资496602.62万元,主要建设湛江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规划范围北至湖光快线、南至规划中的森林大道、东至黎湛铁路、西至在建的湛江大道,规划面积为10341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2个子项:1、站场范围内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配合湛江北站站房工程同步进行,补齐高铁站点与城市衔接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湛江北站站房及同步建设的综合换乘设施、交通接驳设施、高架平台、进站匝道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等;2、站场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站场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包括站场周边道路建设工程、土方工程及南北站前广场建设工程。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586.47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259.56万千瓦时,柴油消耗量不高于26.40吨;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11.95千克标准煤/平方米。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