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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湛江市绿城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工业资源循环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时间:2022-07-20 17:34:1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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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绿城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报来《湛江市绿城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工业资源循环利用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你司组织编制的《湛江市绿城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工业资源循环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占地面积63331.4平方米,建筑面积25712.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废酸废碱、含油沾染废物等回收处理以及危险废物焚烧生产车间、仓库、废水处理区和综合管理办公楼等,年处理危险废物11.7万吨/年,其中废矿物油含油废物6万吨、废乳化液1.7万吨、废酸废碱1.3万吨、含油沾染废物0.7万吨,焚烧项目处理2万吨。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4848.08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065.18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283.24万立方米,柴油消耗量不高于68.35吨;危废焚烧工艺单位处理能耗不高于27.35千克标准煤/吨。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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