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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宝武清能(广东)气体有限公司新增267TPD液化装置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时间:2022-05-20 15:46:17 来源: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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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武清能(广东)气体有限公司:

报来《宝武清能(广东)气体有限公司新增267TPD液化装置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你司组织编制的《宝武清能(广东)气体有限公司新增267TPD液化装置项目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总投资7518万元,新建一套267TPD气体回收液化装置、后备液氮系统及分析室等配套设施。主要设备包括气体回收液化冷箱、原料压缩机、增压透平膨胀机(热冷)等,主要产品包括5.5625吨/小时液氧和5.5625吨/小时液氮,达产后年产42293吨液氧和42293吨液氮,主要供应湛江钢铁和中科炼化。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4742.05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项目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3858.46万千瓦时;单位制氧综合电耗不高于0.27千瓦时/立方米,单位制氮综合电耗不高于0.33千瓦时/立方米。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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