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宣布失效部分价格政策文件的通知
时间:2022-01-26 11:26:4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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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湛府办〔2021〕18号)的精神,近期开展了由我局牵头起草或实施的文件清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宣布失效《转发省物价局关于我市公交IC卡押金收费及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湛价〔2011〕155号)等7份价格政策文件(详见附件)。
凡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共7份)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25日
附件
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共7份)